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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磅】错峰用电!临沂48家陶企将被“曲线”限产停产!(附名单)

字号+作者:华夏君 来源:华夏陶瓷网 2016-12-02 18:53 我要评论()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

12月1日下午,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紧急会议召开,会上通报了近期大气污染突出问题,安排部署今冬明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。临沂市委常委、市政府副市长

  12月1日下午,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紧急会议召开,会上通报了近期大气污染突出问题,安排部署今冬明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。临沂市委常委、市政府副市长尹长友作重要讲话,尹长友强调要以更实的举措、更大的力度、更严的手段,坚决遏制重污染天气反弹势头,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。会上通报临沂市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后督查情况,同时观看了11月28日-30日五区大气污染曝光片。

  据了解,近日,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止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发布了《关于印发临沂市重点行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》文件(一下简称《文件》)。《文件》中显示,错峰生产范围包含重点排污单位、大型建设工程和产能过剩的企业。其中,重点排污单位,包括焦化、建陶、化肥、页岩砖、石灰、石化、表面涂装、有机化工、包装印刷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行业企业。

  此外,临沂产区共有48家陶瓷企业出现在实施错峰生产的企业名单中。

  部分限产企业名单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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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片来源:临沂陶瓷圈 

  今年10月13日,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止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曾发布《关于印发临沂市重点行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》文件,该实施方案对错峰生产范围、错峰时间安排、错峰生产要求、错峰时的组织保障提出了具体指示。文件指出,各行业错峰生产的总体时间是:今年11月1日至明年2月28日,共计120天。临沂县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错峰时间是否提前或延迟,但时长应不短于临沂市总体要求。

  错峰生产要求明确规定:错峰生产期间,重点排污单位和产能过剩企业要求采取企业全线停产1个月或生产线逐月停等方式,确保在正常生产的基础上,污染负荷削减25%以上(承担集中供暖等保障民生任务的项目除外)。另外,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,还应按照应急减排要求落实停产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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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工十五天 罚款两万元

  临沂市开出扬尘治理首张罚单!

  《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自11月1日实施以来,被称为史上最严。12月1日,记者获悉,针对顶风违规的兰山区某建筑工地,临沂市开出了首张罚单。11月24日,根据临沂市大气办督察,临沂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《临沂新闻》栏目曝光了兰山区某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。11月25日,市大气办、市扬尘治理办公室分别向兰山区发出紧急整改督办通知,要求依照《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立即责令涉及工地停工限期改正,对相关单位予以严厉处罚。

  以下为政府公布的《关于印发临沂市重点行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》文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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